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已发布2026年度报税计划,让马来西亚纳税人提前知悉重要申报截止日期及合规要求。按时完成申报对于避免处罚、确保全年税务提交工作顺利进行至关重要。
2026 年马来西亚主要报税截止日期
- 雇主(e‑E表格):2026年3月31日
- 无经营收入个人(e‑BE表格):2026年4月30日
- 有经营收入个人(e‑B表格):2026年6月30日
- 合伙企业(e‑P表格):2026年6月30日
- 公司(e‑C表格,2025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结束):2026年7月31日
- 有限责任合伙企业(e‑PT 表格,2025年12月31日财政年度结束):2026年7月31日
马来西亚公司与有限责任合伙企业额外合规要求
马来西亚的公司及有限责任合伙企业除提交报税表外,还须递交马来西亚综合税务申报系统相关文件。佐证文件须在报税表截止日期起30天内提交,因此及时准备工作至关重要。
马来西亚雇主申报及雇员预填报税表
根据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规定,马来西亚雇主可通过e‑CP8D系统 提交雇员薪酬及扣除明细。2026年1月1日至2月25日期间提交的薪酬信息,将用于在电子报税开通后预填雇员报税表。雇员可在提交报税表前核对并更新预填信息。2026年3月1日之后提交的数据不纳入预填,将按普通e‑CP8D申报处理。
马来西亚纳闽实体自评制度
自2025年评估年起,根据《1990年纳闽商业活动税法》修订案,在马来西亚开展纳闽商业活动的纳闽实体将纳入自评制度。此举旨在使纳闽税务框架与《1967年所得税法》及《1967年石油(所得税)法》保持一致。关于自评制度下利润表申报的指引,可通过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官方查询。
马来西亚纳税人自2026评估年起扩大文件提交范围
自2026评估年起,《1967年所得税法》第82B条规定的特定文件提交要求,适用范围将从公司及有限责任合伙企业扩展至以下主体:
- 单位信托及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
- 合作社
- 信托机构
- 产业信托基金及投资信托基金
合规提醒
随着合规要求的升级及前期准备步骤的提前,马来西亚内陆税收局鼓励所有纳税人尽早熟悉自身义务,确保所有申报工作准确、及时完成。妥善规划仍是马来西亚纳税人在2026年有效管理税务合规事务的关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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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https://www.hasil.gov.my/media/fqog1423/rf-filing-programme-for-2026.pdf?ut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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